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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患者住院费用“直补”须知

发布时间:2017-02-24 18:17:00 来源:

尊敬的医保患者及家属:

您好!

为使您在我院顺利办理住院费用报销有关手续,特将有关规定作简要说明,请您认真阅读。

一、入院所需材料

(一)入院证(由接诊医生开具);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社会保障卡原件、复印件或电子医保卡;

(四)异地医保患者需在参保当地办理好异地就医手续,方可在我院进行“直报”;

(五)入院后48小时内出示社会保障卡或电子医保卡(省直、南昌市及区县机关、职工和居民参保患者、省内异地参保患者可刷电子医保卡,跨省参保患者暂不能刷电子医保卡)进行医保登记。

二、出院结算时提供的材料

(一)患者本人社会保障卡或电子医保卡;

(二)出院疾病诊断证明书和出院记录(由经管医生开具);

(三)住院患者身份确认表(入院时由收费处派发,经管医生签字确认);

(四)预交金收据,如遗失需经管医生出具住院证明,否则无法办理出院手续。

三、注意事项

(一)江西省本级和南昌市/区/县医保意外伤害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找经管医生领取入院记录与排外备案表,入院记录需到医务科盖病案室专用章,排外备案表需患者如实填写,后一并交医院医保办,医保办代为办理备案手续;

(二)异地医保外伤患者在参保地办理转诊手续时一并办理外伤备案手续方可在我院直补;

(三)医保患者入院之前,收治医生将对就诊患者认真进行身份和证件核实,杜绝冒名顶替住院;

(四)医保患者住院期间严禁离院,否则按自动出院办理;

(五)扫码或搜索关注“南昌大学附属眼科医院”(ncueye)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