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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卫计委:关于印发“十三五”江西眼健康规划 (2016—2020 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21 14:23: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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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江西省眼健康规划

(2016 年-2020 年)


   眼健康是国民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盲在内的视觉损 伤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加重家庭和社会 负担,威胁社会经济生产活动,是涉及民生的重大公共卫生问 题和社会问题。为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 深入推进我省“十三五”期间眼健康事业,进一步提高人民群 众的眼健康水平,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的《“十三五”全国 眼健康规划(2016 年-2020 年)》和《江西省“十三五”卫生与 健康规划》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和问题


  “十二五”期间,我省大力开展防盲治盲工作,建立健全 防盲治盲管理体系、技术指导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并充分整 合、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资源,从重大民生问题入手,着力建设 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扎实推进“光明·微笑” 工程,累计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 16.3 万余例。2015 年我省百万 人口白内障手术率(CSR)达 1057,较 2011 年增长了 118.8%。 眼科医疗事业发展迅速,眼科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2015 年全 省可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的医疗机构达 171 家,较 2011 年增长了 8.2%。县级医院基本都设有眼科或眼耳鼻喉科(五官科),其 中约 85%可以独立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



  我省防盲治盲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国家卫生计 生委精心指导下,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 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人民群众眼病防治的意识还有待加强, 预防眼病促进眼健康的知识还亟待普及,眼病患病率尤其是在 青少年和儿童中呈上升趋势;眼科医疗资源总量仍然不足、分 布不均,尤其是优质资源不足,基层眼保健工作人员不足、能 力不强、基础不牢,CSR 指标仍低于全国水平,全省防盲治盲信 息报送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十三五”时期是推动我省眼病防治工作的关键期和机遇 期,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投入、强化基层基础,采取切 实可行的措施来提升人民群众的眼健康水平。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 中、六中全会精神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卫生与健 康大会精神,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新方针,坚持预防为 主,防治结合,将人人享有基本眼科医疗服务、逐步消除可避 免盲和视觉损伤、提高人民群众眼健康水平作为开展眼病防治 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眼病防治工作纳入医疗卫生服务体 系中统筹规划,并将其作为健康扶贫工程的重要内容,加强资 源整合,加快工作推进。采取力度更大、针对性更强、作用更直接的政策举措,重点加强县级医院眼科服务能力建设和基层 眼保健服务能力建设,提高眼科医疗保健服务的覆盖面、可及 性、公平性和有效性。



  (二)工作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社会广泛 参与;将防治引起盲和视觉损伤的常见眼病与加强基层眼科服 务能力建设相结合,推广眼病防治适宜技术与工作模式,不断 加强眼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 强化监督考核,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工作目标


  到 2020 年底,力争实现以下目标:


  1.构建上下联动、紧密衔接的眼病防治工作网络,不断提 升眼病防治服务能力。巩固现有的省市县三级防盲治盲网络, 逐步建立健全省、市、县、乡、村五级防盲治盲网络体系,建 立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充分动员社会力量,积极推动、参与眼 病防治相关工作。


  2.县级综合医院设置眼科或眼耳鼻喉科,普遍开展眼科医 疗服务,鼓励县级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和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 开展眼科服务,95%以上的县有医疗机构能够独立开展白内障复 明手术。


  3.开展眼病防治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医生、护 士、验光人员等)培训工作,着重提高基层眼科服务能力。


  4.努力提高我省 CSR(百万人口白内障复明手术率),到 2020年底达到 2000 以上,全省贫困白内障患者得到有效救治。



  5.重点在儿童青少年中开展屈光不正的筛查与科学矫正, 减少因未矫正或矫正不当屈光不正导致的视觉损伤。每个县均 有合格的验光师提供验光服务。


  6.进一步加强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等眼病的早期诊断与治 疗,加强糖尿病眼病健康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防治 意识,探索建立适宜工作模式。


  7.巩固消除致盲性沙眼成果。


  8.普遍开展早产儿视网膜病变(ROP)防治培训,加强早产 儿视网膜病变的早期诊断与治疗,降低早产儿视网膜病变发病 率和致残率。


  9.全省三级综合医院眼科和眼科专科医院应开展低视力诊 疗、康复工作,建立眼科医疗机构与低视力康复机构的合作、 转诊工作机制。


  三、主要措施


  (一)深入开展眼健康宣传教育工作


  1.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开展眼病防治健康教育,根据不同人 群和不同眼病特点,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微博、微 信以及其他新媒体等方式开展眼健康宣传教育,普及眼健康知 识,增强公众眼病防治意识。


  2.提高白内障、未矫正屈光不正、糖尿病视网膜病变、青 光眼、黄斑变性、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等眼病防治和低视力康复知识的知晓度。



  3.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全国爱眼日、世界视觉日、世界 青光眼周等健康宣传日开展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大医精诚、 救死扶伤”的优良传统,深入报道广大眼科医务人员和基层医 疗卫生工作者深入贫困地区为贫困群众解除眼病、重见光明的 生动事迹,在全社会营造积极参与眼病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防治导致盲和视觉损伤的主要眼病


  1.继续做好白内障患者复明工作,尤其是贫困人口的白内 障复明工作。继续深入实施“光明·微笑”工程,巩固完善长 效管理机制。增强白内障复明意识,大力提高白内障手术质量 和覆盖率,完善白内障手术质量评价和术后随访制度,加强白 内障手术信息报送工作。


  2.会同教育等部门,大力倡导儿童和青少年的科学用眼。 在全省各地开展儿童和青少年的屈光不正筛查,建立青少年视 力健康档案,推动屈光不正的规范化筛查、诊断与科学矫正, 提高验光矫正服务的整体水平。以为中小学生建立视力健康档 案和眼健康教育为主要切入点,开展并逐步推广“青少年视力 保护行动计划”试点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应通过改造教室采光, 适当增加青少年学生室外活动时间等措施,改善青少年学生用 眼环境。


  3.加大视网膜病变特别是糖尿病视网膜病的防治力度。以 分级诊疗制度为基础,开展针对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的健康教育,提高社会群众对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的知晓率,大力推动早期筛 查和早期治疗。加强眼科与内分泌科的合作筛查与诊疗。进一 步提高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激光光凝术的规范化水平。



  4.推广应用《早产儿治疗用氧和视网膜病变防治指南》。继 续加强对眼科、妇产科、儿科等专业的医务人员开展早产儿视 网膜病变防治相关知识培训,提高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筛查、诊 断与治疗水平,着重做好高危患儿的早期筛查和早期治疗。


  5.巩固消除致盲性沙眼的成果。监测沙眼患病情况,引导 群众增强沙眼预防意识,防止沙眼流行复燃。


  6.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老年人、0-6 岁儿童眼科检 查工作。


  7.加强对眼病防治适宜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应用,对眼病防 治措施开展卫生经济学研究。


  8.推进低视力康复工作。全省三级综合医院眼科和眼科专 科医院应普遍提供低视力门诊服务,有条件的医院要开展低视 力康复工作。建立眼科医疗机构与低视力康复机构的合作、转 诊工作机制。


  (三)完善眼病防治服务体系


  1.建立健全省、市、县、乡、村五级眼病防治工作网络,明 确各级眼科专科医院、综合医院眼科和基层、设有眼科的妇幼 保健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任务和要求,构建适合 我省省情、较为完善的基层眼科医疗保健服务网络,提供全面、公平、可及的眼科医疗保健服务。



  2.以深化医改为契机,成立江西省眼科医疗联盟,将三级 眼科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眼科与县级综合医院眼科、基层医疗 卫生机构建立协作体,开展形式多样的纵向合作,提升眼科诊 疗和眼健康服务整体水平。


  3.以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 医院等工作为契机,大力推动县域眼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发 挥其作为基层眼科医疗服务技术指导中心的作用,提高常见眼 病诊治与急诊处理能力,落实双向转诊。将初级眼保健服务纳 入初级卫生保健体系。


  4.加强眼科医疗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眼病防治机 构、低视力康复机构的沟通协作,建立医、防、康复相结合的 合作机制。


  5.加强眼科医疗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眼病防治机 构、低视力康复机构的沟通协作,建立医、防、康复相结合的 合作机制。


  (四)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推动可持续发展


  1.开展眼病防治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依 托省级防盲技术指导组和质控中心,充分发挥继续医学教育作 用,加强培训基地建设,组建师资队伍,制定培训大纲、课程 体系和效果评价指标体系等,充分发挥培训基地的示范作用,分 级分类对眼病防治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培训。针对眼病防治管理人员、眼科医生、眼科护士和验光人员分别开展培 训工作,每年培训 30 名眼病防治管理人员、眼科医生、眼科护士和验光人员,到 2020 年底完成轮训。



  2.推动县级医疗机构眼科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各县应逐渐 涵盖眼病防治管理人员、专职眼科医生、专职眼科护士和合格 验光人员的眼科团队,组织定期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并对乡 镇卫生院眼科医疗服务人员进行相关培训。乡镇卫生院眼科医 疗服务人员应掌握常见眼病的诊治,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应对常 见眼病有所了解。


  (五)加强数据收集与信息化建设


  1.开展眼病防治相关的医疗资源调查和眼病流行病学调 查,持续有效监测主要致盲和视觉损伤眼病的患病率、发病率 及顺位变化情况,全面评价眼病综合服务能力。


  2.不断完善白内障复明手术信息报告系统,大力加强对白 内障复明手术信息报告工作的管理。


  3.探索信息化技术在眼病预防、诊断和随访等方面的应用, 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充分利用远程医疗信息系统提升基层眼 病预防和诊疗水平。


  (六)完善政府主导、多方协作的工作机制


  1.把眼病防治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和 健康扶贫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要求。加强与残联、教育、民政、 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统筹安排,细化分工,保障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2.加强省级防盲技术指导组的能力建设,开展绩效考核, 进一步调动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指导作用和组织 协调作用。


  3.完善鼓励非政府组织、民营医疗机构、慈善团体、企业 和公民个人参与爱眼护眼宣传教育和眼病防治工作的政策措 施,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眼病防治 工作。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 眼病防治工作,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与相关部门密 切合作,加大经费投入,探索建立眼病防治长效工作机制,加 大宣传力度,营造有利于工作开展的良好氛围。


  (二)推进工作落实。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依据本《江 西省“十三五”眼健康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结合本地区 实际,制订本地区的工作规划,形成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分 工,落实责任。


  (三)开展考核评估。省卫生计生委将逐步完善评估考核 方法,对各地实施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对《规 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进行研判、调整和 补充,确保各项任务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