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南昌大学附属眼科医院! 现在是:
官方微信

南大附属眼科医院微信号

扫一扫关注南大附属眼科医院

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南昌大学附属眼科医院2025年招聘公告 (第五批)

发布时间:2025-08-28 17:11:41 来源:

南昌大学附属眼科医院位于南昌市八一大道,与江西省眼科医院、南昌大学眼视光学院实行“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是江西省唯一一所融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为一体的省直公立三级甲等眼科专科医院江西省眼科专科联盟牵头单位,江西省视光学学会挂靠单位。近年来,江西省眼科学与视觉科学研究所、眼科学与视觉科学江西省重点实验室、江西省眼科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江西省红十字眼库、南昌大学眼科研究所、南昌大学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研究平台落户医院。

一、招聘岗位

序号

岗位

人数

岗位要求

1

临床眼科医师岗

1

中医五官科学(眼科方向)(100511、105706)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35周岁及以下具有1年及以上医院临床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一)所有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4.有工作经历者要求既往无重大工作失误或差错、无党风廉政、医德医风等问题。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注意事项

1.国(境)外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岗位条件“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8月28日以后出生。

3.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在读人员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也不能以其已取得的其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

4.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如发现定向生或委培生未经相关部门同意自行报考,直接取消报考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在线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9月7日17:00。

2.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及业绩材料等扫描件压缩为一个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ncdxfsykyy@126.com,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大学+学历+专业+应聘岗位”。

(二)报名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

4.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面试,已参加面试者,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5.联系方式:汪老师、李老师、田老师,联系电话:0791-86318917。

(三)现场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成功后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方可参加招聘考核。

1.资格审核时间:2025年9月8日(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00)

2.资格审核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八一大道463号南昌大学附属眼科医院10楼人事科。

3.资格审核材料:届时应聘人员须根据应聘岗位条件提供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在同一页面)、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提供择业期有关证明、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核合格后,告知考核时间。应聘人员不参加现场资格审核视为放弃。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核

1.考核方式

(1)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50%,均采用百分制。(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笔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对参加笔试人数和招聘计划人数未达到3: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3)面试成绩合格线为8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2.考核内容

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专业理论知识;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职业道德、应变能力、人际沟通、语言表达及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

五、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

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守法纪、身心健康等情况。

3.公示

对经考核、体检、考察后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4.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本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递补考生笔试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递补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及公示。其他原因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六、聘用待遇

1.经笔试考核、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2.拟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1个月内到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3.入职后办理相关手续,聘为编制外聘用人员参照医院相关规定管理和发放待遇。